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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测字天师 第六百四十三章 猎人猎物

作者:万里秋风 分类:历史 更新时间:2024-06-24 08:04:50 来源:顶点小说网

毛海峰愣住了,停下了酸疼麻木的双臂,呆呆地看着徐海的旗舰在巨浪中翻滚,沉没,像傻了一样。

汪直大吼一声:“徐海没救了,把他给我弄回来!”

一艘小船冲过去,把毛海峰拖上船来,拉着缆绳重新靠上旗舰。汪直这才松了口气。

“让徐海的船队赶紧往宝船方向靠!旗舰级别的大船都别过去,万一相撞就完了!”

一艘大船也想往宝船方向靠,汪直大怒,命令人打旗语,自己嘶哑地怒吼着。

“大船不许往宝船方向靠!生死有命,富贵在天!有敢违令者,我就开炮把它击沉!”

在汪直的威慑下,大船都转换了方向,小船则更多地聚拢像宝船周围。即使如此,船只仍旧不断地相撞,断裂,倾覆。

不知过了多久,船队终于冲出了风暴,进入了相对平和的海面,而他们也已经远离了日本的方向。

这一战,双方连对方的面儿都没看见,却是一场惨烈无比的较量。双方都是尸横遍野,血流成河。

日本用三万老弱献祭,让大明十万精兵只剩下了四成,最重要的是,大量的舰船损失殆尽,宝船也伤痕累累,彻底失去了登陆作战的能力。

两条伤痕累累的宝船,加上汪直的旗舰,带领着剩下的十几艘大船,超载着四万多士兵,缓缓地驶向鸡笼岛方向。

他们在那里歇了口气,然后征用驻扎在鸡笼岛上的守军船只,悲伤地回到了大明沿海。

而此时远在京城的人们,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。萧风领着巧巧和张云清,又去了一趟入世观,拿出了三条新式火枪。

火枪,自然是民间禁止持有的武器。萧风按规矩提前给兵部和五城兵马司都递交了一份文书,声明是为了测试火枪的改良效果。

虽然以萧风的身份,亲自测试改良过的火枪是分内之事,但五城兵马司和兵部还是很谨慎。

他们反复的询问清楚,萧风的枪是否会拿进京城内。因为如果那样,审查就会很麻烦。

萧风表示我是打猎测试火枪,我拿进京城来干什么?绝对不会进城的。

两个部门都松了口气,痛快地批了手续。并要求当日借出,当日归还,不可逾期。

萧风确实没进城,不过离城墙也不远。三个人,三条枪,还提着个鸟笼子,里面装着三只鸽子。

鸽子们很奇怪,平时老子要飞就飞,要落就落,门儿都是敞开的,今天怎么还用上笼子了呢?

而且平时出任务,一般都是老子自己出,今天一次弄三只鸽子,这是不信任老子,要搞内卷吗?

萧风掏出望远镜来,向天上望了一会儿,然后打开笼子,掏出一只鸽子,扔上了天空。

鸽子飞到天上后发现眼前就是京城,不由得惊呆了,我就是往京城方向飞的鸽子啊!

这次的活儿路程这么短的吗?这不是飞鸽传输,这是闪送啊!不管了,飞吧!

天上盘旋的黑影也惊呆了,大概没想到会忽然有鸽子闪现在空中。没等它们反应过来,鸽子已经一溜烟地飞入京城,钻进了萧府的鸽笼里。

萧风没有等,直接把第二只鸽子又扔了起来,这只鸽子也惊呆了,这次的活儿路程这么短吗……

然后没等它从惊呆的状态中回过神来,天空中一道黑影闪过,疾如闪电,猛扑而至!

萧风瞬间举枪,张云清和巧巧的反应稍慢,三声枪响先后响起。黑影被击中了,倒霉的鸽子也同样被击中。

事实上,那黑影太快了,根本没法瞄准。张云清和巧巧,都是按照萧风的吩咐,直接瞄准的鸽子……

几乎与此同时,一声凄厉的哨声在城墙内响起,混在三声枪响中,显得格外的气急败坏。

黑影和鸽子都掉在地上翻滚着,扑腾着飞不起来。天上的另一个黑影瞬间消失,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。

萧风走上前去,从地上捡起那个黑影来,大概有鸽子的两倍大。巧巧惊讶得张大了嘴巴。

“这鸟不是老鹰吧,老鹰比这个大,咋这么凶猛呢?”

萧风的脸色沉重:“这是海东青,是最凶猛的隼,这东西很贵重,价值千金。”

张云清商人血缘发作:“那现在还值多少钱?”

萧风摇摇头:“死了就不值钱了。海东青飞得高,速度极快,如果不是用鸽子把它引下来,咱们根本没机会打到它。”

张云清往天上看去,什么也看不见:“萧大哥,咱们还等着打另外一只吗?”

萧风笑了笑:“不用了,咱们把火枪还回去吧。死了这一只,另一只也不会再放出来了。

入世观第一只飞到江南的鸽子,就受了伤,想来这两只海东青是专门盯着京城范围的,否则那只鸽子就不只是受伤了。”

张云清心里一惊:“萧大哥,若是这海东青是人为放出来的,那从京城飞进飞出的鸽子肯定都会死。

可锦衣卫也要靠鸽子传信的吧,鸽子频频失踪,他们就没发现吗?”

萧风淡淡一笑:“你说得对,以锦衣卫之能,不可能发现不了,所以只有一种可能。

锦衣卫放鸽子时,这两只海东青就会消失,等锦衣卫放完鸽子,海东青再出现。

或者另一种可能,锦衣卫的鸽子带着一种特殊的标记,例如某种颜色,海东青被训练过。”

张云清咬着嘴唇道:“萧大哥是说,这鸽子是锦衣卫放的?”

萧风点点头:“只有这一种可能性。否则不用我来打猎,只怕锦衣卫早就动手了。”

巧巧偷偷把被误伤的鸽子也捡起来,用手拎着。萧风皱皱眉。

“巧巧,你不会是想烤了它吧?信鸽常年飞行,肉柴,不好吃的,不如鸡肉好吃。”

巧巧摇摇头:“它是为了帮咱们办事而才死的,我想带回去把它埋起来,之前家里的鸽子死了我都埋起来了。”

萧风心里一热,轻轻拍了拍巧巧的脑袋。

“巧巧说得对,比很多人都明白事理。它是为了帮咱们办事儿才死的,咱们应该善待它。”

萧风带着两个人离开很久后,陆炳在一个锦衣卫暗桩的带领下匆匆站上城墙,看着城外远处草地上的海东青尸体。

“既然发现萧风带着火枪来城边上,为何不马上召回海东青?你的任务是什么?干什么吃的!”

那暗桩哆哆嗦嗦的回话:“大人,小人也不知道萧风来这里是为了打海东青啊。

等第一只鸽子飞走后,卑职就发现不对劲了,可是不等卑职吹哨,萧风就下手了,卑职来不及啊。”

陆炳叹了口气:“带着海东青离开京城,没有命令不要再回来了!记住,千万别让别人知道!”

西苑精舍内,听完陆炳的回报,嘉靖心疼地叹了口气。

“也罢,反正这海东青也是之前严效忠申冤诗出现后,为了防止萧府与外面通信所设的。

现在有没有的倒也无关紧要了。你也是的,萧风回京后,你就该把海东青收起来的。

若是让萧风知道是锦衣卫放的,难免会想到是针对他的,只怕心里会更不舒服。”

陆炳听着嘉靖的埋怨,十分无奈。当初放海东青是嘉靖命令的,收海东青自然也得等圣命才行。

如果自己无缘无故地询问嘉靖是否收回海东青,就难免有质疑嘉靖做法的嫌疑。

“万岁,应该不会的,京城中也有达官显贵喜好田猎之道的。

何况退一步说,就算萧风能想到是锦衣卫放的,也不要紧。”

嘉靖挑挑眉毛:“此话何意?难道萧风不会觉得是在针对他吗?”

陆炳摇头道:“海东青又分不清是谁家的鸽子,除了锦衣卫的鸽子之外,整个京城的鸽子它们一视同仁。

京城中豪门大户,养鸽子的并不少。很多外任官员,在京城中都有私宅,都有眼线,朝廷震慑一下也并无不妥,谈不上是针对谁。”

嘉靖合上眼睛,显然对陆炳的说辞表示满意,青烟袅袅中,嘉靖忽然想到一件事儿。

“昨天你说很多人跑到入世观去了。传说老道肉身成圣了,这是真的吗?”

陆炳点头道:“臣亲自去看过了。老道是在诏狱中去世的,死时就是盘膝而坐。

其身体僵如木石,皮肤紧绷,成暗金色,确实与传说中的肉身成圣十分吻合。”

嘉靖默然无语,陆炳和黄锦也都不说话了。这事儿对嘉靖来说,实在是一件扯蛋而又尴尬的事儿。

你钦定的要被凌迟的罪犯,一转眼肉身成圣了。那么多人涌进入世观,要真相信是去唾弃老道的,那就是侮辱嘉靖的智商了。

但嘉靖却又无可奈何,因为他已经金口玉言,免去了老道凌迟的刑罚,将尸体交给萧风处理了。

而且这还是萧风用自己的大功,用自己的爵位交换而来的,嘉靖就更不可能反悔了。

所以嘉靖只能保持沉默,大概意思就是只要我不尴尬,我就不会尴尬。

于是陆炳也假装不尴尬地退出了西苑,回到自己的府中。

天色已晚,到处亮着灯,跨院的一间屋子里,一个少年正在灯下苦读。

陆绎迎上来,见陆炳的目光看着那个跨院的窗子,小声说道。

“他很好学的,不过不算很聪敏,看来他爹的天才他并没有能遗传,不过好在他爹的狠毒他也没有遗传。”

陆炳叹了口气:“天才能不能遗传倒是无所谓的,只要别遗传他的狠毒就好了。

只是分辨人是否聪敏容易,分辨人是否狠毒却难啊。严效忠死了,他有什么反应吗?”

陆绎摇摇头:“他从小就没见过严效忠,听到之后只是黯然神伤而已,并没有其他反应。”

小知识,遗传这个词在《史记》里就有了,当时是流传的意思。

不过咱们也没有证据说古人口头就不会使用这个词代表“龙胜龙,凤生凤,老鼠儿子会打洞”,对吧?

夜深人静,各个房间的灯一盏盏地灭掉了,严绍庭屋子的灯最后才灭。

读了一天书,严绍庭觉得很累,加上这些天听到兄长为父申冤的案子,心情也很不好,很快就沉沉睡去了。

不知过了多久,严绍庭缓缓醒来,头晕脑胀,鼻子里都是熏香的味道。

他躺在一个地窖里,边上点着一盏昏黄的油灯,几个黑衣人正欣喜地看着他。

这些人都蒙着面,但从眼睛里能看出他们的喜悦。(不解释一下,一会儿肯定被质疑,哈哈哈。)

见他醒了,几人同时拜倒在地:“二公子,陆府守备森严,不用这种办法,实在没法将二公子救出来,还请二公子海涵。”

严绍庭迷惘地晃晃头:“救?我又不是被困在陆家的,为何要说救呢?你们是什么人啊?”

领头的一拱手:“二公子,我们是你父亲留下的死士。你父亲在日本留下了大笔财富。

虽然大半赠送给了萧芹,但一部分是留给了你的。我们一直保管着这批财富,等待时机。

今年日本和大明对战,萧芹派人四处寻找盟友,我们的人到了一个叫‘傻三’的地方。”

严绍庭十分吃惊:“怎么还有以‘傻三’命名的地方吗?那地方人不以为忤吗?”

领头人摇摇头:“那里的人们比较愚笨,而且打架也不行。那么大的地方,跟大明疆土差不多,却始终没统一,小国很多。

中央最大的国家叫莫卧儿,国王居然还是蒙古人,是当年蒙古人的败兵逃过去打败了当地人建立的!

因为主公在世时和俺答汗打过交道,莫卧儿国王也听说过一些。他认为大明的敌人就是朋友。

所以莫卧儿国王同意卖给咱们一片土地,让咱们建立自己的国家。咱们的人已经先带着财宝过去了。”

严绍庭很吃惊:“靠有钱,就能成立国家吗?他们不会反抗我们的吗?”

领头人摇头道:“那地方人比较傻,只要有钱就能建立军队,帮你打仗,十分忠心。

而且他们还对长得比他们白的人崇拜有加。就凭二公子你这白皙的肤色,到了那里直接称王,绝对没问题。”

严绍庭大吃一惊:“不会吧,还很有以肤色定高低的国家吗?长得白就高人一等吗?”

领头人十分肯定:“绝不会错的,二公子相信我吧。如今那里的土地、军队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,我等特来迎二公子去登基。”

严绍庭此时刚刚十岁,心智尚不成熟,但家中的巨大变故,让他也不是个天真的孩童了。

这些人的说法既匪夷所思,又颇为顺理成章,倒让他一时难辨真假。他迟疑地问道。

“家父生前有罪于大明,我蒙朝廷恩赦,未受株连。每怀感恩畏罪之心,不敢妄图非分之福。”

领头人叹息道:“二公子年纪幼小,家遭巨变,心怀惧怕是人之常情。

但主公说过,二公子绝非池中之物。如今二公子龙游浅滩,谨慎小心是对的。

二公子放心,我们兄弟都是主公救下来的,这条命都是主公的。

这次终于得到良机,有了落脚之地,就是拼了这些性命,也不能让二公子继续在险地苟且求生了!”

严绍庭摇头道:“陆伯伯对我很好,陆绎对我也很好。我在陆府很自由,并非不能出入。

这些日子他们不让我出门,是因为我大哥的事儿,不愿意让我卷入其中,也是为了保护我。”

领头人冷笑道:“陆炳肯保护你,倒也不是假的。他不算是心狠手辣之人,可他也绝不是善男信女。

当初主公以他的秘密相威胁,让陆炳同意保护你,陆炳也是顺水推舟,帮你也是帮他自己。

可如今大公子和千手如来联手闹出这种事儿来,陆炳是何等谨慎之人,他还会不会继续护着你,可难说得很。

就算陆炳不翻脸,还有萧风呢。万一哪天萧风忽然记恨主公,想要斩草除根,只要跟万岁吹吹风,陆炳也未必能保得住你啊。

当初未株连到二公子,是万岁对老太爷的情分。如今老太爷早已去世,人走茶凉,萧风却正是权势熏天之时。

二公子呆在陆府,不过就是个待宰的羔羊,只看别人什么时候下手罢了。既如此,何不早离险地,飞龙在天呢?”

严绍庭明白,他们说得确实十分在理。可他生于大明,长于大明。

如今忽然要永离故土,莫名其妙地去一个叫“傻三”的地方,实在让他有些难以抉择。

就在严绍庭犹豫之际,一个黑衣人忽然从外面跳进地窖,十分紧张地说道。

“大哥,陆炳带着锦衣卫搜过来了!咱们搞不好会被发现的!”

那领头人沉吟片刻:“咱们虽然能将二公子救出来,但终究是难以出城。陆炳带了几个人来?”

报告的黑衣人道:“人不多,陆绎在其中,看起来都是陆炳的心腹,他并没有出动大批人马。

而且根据我的观察,陆府内也十分平静,应该是陆炳并没有声张此事,而是暗中在搜捕。”

领头人得意地一笑:“果然不出我所料。咱们和陆炳是竹竿打狼两头怕!

咱们需要暗中行事,他陆炳也不敢把事情闹大。也罢,鱼死网破在此一举。我去跟陆炳谈判!”

严绍庭忙道:“陆伯伯何等厉害,他不会放我走的,还会杀了你们的,你要如何与他谈判啊。”

领头人想了想:“二公子,当初主公能用来和陆炳谈判的事儿,一件应该就是陆炳帮万岁办的梅龙镇的事儿。

但这件事儿万岁是知道的,主公并不能真正以此威胁陆炳,那么就一定还有其他的事儿!

主公肯定没告诉大公子,否则他这次和老道合作,就该会拉陆炳下水了。

二公子,主公是否告诉过你什么事儿,是能保证陆炳投鼠忌器,不敢对你动手的呢?”

严绍庭愣了一下,眼神闪动,陷入了沉思中…… 「每天早上喊一声,期待投票与催更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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